衡阳市学前教育中心
2021年部门预算和“三公”经费预算说明
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
一、部门职能职责
二、机构设置
三、部门收支概况
(一)收入预算
(二)支出预算
(三)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
(四)政府采购预算
(五)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
(六)预算绩效目标说明
(七)“三公”等经费预算说明
(八)其他事项
四、名词解释
五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
六、公开表格附件
一、 部门职能职责
根据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设立衡阳市学前教育中心的复函》(衡编办函[2018]34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前教育管理,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,同意设立衡阳市学前教育中心,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本单位主要职责是:
(一)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、市有关学前教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负责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开展幼儿园的德育、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工作。
(三)开展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学前教育机构管理、教学和保育人员培训工作。
(四)负责幼儿园教育保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,协助创建示范幼儿园工作。
(五)协助开展幼儿园等级认定、相关督导评估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。
(六)承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机构设置
我单位现有科室2个,编制10人,目前在编在职人员8人,正在办理调入手续人员2人,退休人员1人。属市教育局下属二级机构,市二级预算单位。
三、部门收支概况
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衡阳市学前教育中心。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;支出为教育支出运行的经费。
(一)收入预算:2021年年初预算数141.76万元,其中,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.76万元。
(二)支出预算:2021年年初预算数141.76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141.76万元(1)工资福利支出:128.53万元,(2)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,(3)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.23万元。
具体安排如下:
基本支出: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1.76万元,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,包括用于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、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。
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: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41.76万元,比上年增加29.5万元,主要原因我单位新进3人。
(三)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:我单位为教育事业单位,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,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与支出。
(四)政府采购预算:本单位没有市本级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、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的工程项目。
(五)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:截止2021年2月23日,本单位共有基本办公用房193平方米,由教育局统一调配使用。无车辆。
(六)预算绩效目标说明: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,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1.76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141.76万元。
(七)“三公”等经费预算:2021年“三公”经费预算数0万元。其中:公务接待预算数0万元、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、因公出国(境)费预算数0万元。会议费预算0万元、培训费预算数1.65万元。
(八)其他事项。无。
四、名词解释:
1.一般公共预算: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,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国家安全、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“财政收入”,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《预算法》,改称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”。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、上划中央收入、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。
2.基本支出: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。
3.“三公”经费: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(境)费用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。
4.机关运行经费: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(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)运行,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。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。
五、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
表一:部门收支总表
表二:部门收入总表
表三:部门支出总表
表四:财政拨款收支表
表五: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表六: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(部门经济科目)
表七:一般预算基本支出(政府经济科目)
表八:政府性基金表
表九:三公经费预算表
表十: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
衡阳市学前教育中心
2021年2月23日
附件: